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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文件 |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2023-06-01


关于发布《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领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做生态文明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促进全社会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修订了《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现予发布。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

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中共中央宣传部代章)

教育部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2023年5月31日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第一条 关爱生态环境。及时了解生态环境政策法规和信息, 学习掌握环境污染治理、生物多样性保护、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科 学知识和技能,提升自身生态文明素养,牢固树立生态价值观。 

第二条 节约能源资源。拒绝奢侈浪费,践行光盘行动,节约 用水用电用气,选用高能效家电、节水型器具,一水多用,合理设 定空调温度,及时关闭电器电源,多走楼梯少乘电梯,纸张双面利 用。 

第三条 践行绿色消费。理性消费、合理消费,优先选择绿色 低碳产品,少购买使用一次性用品,外出自带购物袋、水杯等,闲 置物品改造利用或交流捐赠。 

第四条 选择低碳出行。优先步行、骑行或公共交通出行,多 使用共享交通工具,家庭用车优先选择新能源汽车或节能型汽车。 

第五条 分类投放垃圾。学习并掌握垃圾分类和回收利用知识, 减少垃圾产生,按标识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其他垃圾,不 乱扔、乱放。

第六条 减少污染产生。不露天焚烧垃圾,少烧散煤,多用清 洁能源,少用化学洗涤剂,不随意倾倒污水,合理使用化肥农药, 不用超薄农膜,避免噪声扰邻。

第七条 呵护自然生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 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积极参与义务植树,不购买、不使用 珍稀野生动植物制品,拒食珍稀野生动植物,不随意引入、丢弃或 放生外来物种。 

第八条 参加环保实践。积极传播生态文明理念,争做生态环 境志愿者,从身边做起,从日常做起,影响带动其他人参加生态环 境保护实践。

 第九条 参与环境监督。遵守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履行生态环 境保护义务,积极参与和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劝阻、制止或曝 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 

第十条 共建美丽中国。坚持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 的生活与工作方式,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共建人与 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


一图读懂《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





【来源:生态环境部官网】